海明威是出了名的硬漢,喝酒泡妞,扛槍打獵,下海釣魚,他的硬漢形象,就跟《老人與海》里那個永不服輸的老漁夫一樣。
傑克倫敦也是硬漢,但他和海明威不一樣,他活得更有野性,更不規矩。
為了生存,他八歲就做了牧場的放牛娃,10歲以後就不斷換工作。
年僅13歲,他就獨自乘船在暴風雨中冒險,還結識街上的小混混,做不要錢的買賣。
偷別人的東西,甚至放火燒別人的船,打架酗酒,仰天大笑,在幾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闖蕩。
後來結識了海灣巡警,轉身就去做了巡警,專門追捕一些混混。
後來賺了錢,他買地,辦牧場,種樹,還給自己修建了豪華居所,一有時間就呼朋喚友,花天酒地。
只要不被一下子打死,就想方設法爬起來,在《野性的呼喚》里,他就講了這樣一個故事。
但讀完之後,我想說,人早晚都是要死的,有時候不妨對自己的生命大膽一點,去做自己想做的事,去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人生。
作為一隻狗,在被賣了之前,巴克一直過著很多狗夢寐以求的生活,吃著精美的食物,住著漂亮的房子。一次又一次慘痛的教訓,讓巴克看到一個真理,凡是拿著大棒的,就必須服從。
它瞧不起其他狗,它們來去匆匆,擠在骯髒不堪的狗窩裡,甚至連骯髒的狗窩也沒有,只能睡在房屋的某個角落。
和那些狗比起來,巴克簡直就是生活在天堂。 它可以跳進游泳池玩耍,可以和法官家的孩子們嬉戲,可以守著熱乎乎的爐火,依偎在法官身邊。
從出生開始,它就過著奢侈的生活,這讓巴克感到驕傲,甚至因此而虛榮,但它沒有被馴化成一隻唯命是從的看家狗,而是保留了自身的某種野性。
後來有一天,巴克被拐賣給一個兇狠的陌生人,被一條繩子結結實實地困住,裝上了火車。
巴克感到憤怒,它期待法官家的人把它救出去,可是法官沒來,來了一些兇狠的人,用棍子捅它,它試圖反抗,迎來的總是一頓暴打。
後來,巴克被交給一個馴狗師,每當它試圖掙扎,可是沒有例外,迎來的總是一頓暴打,他們就是要它做一條聽話的狗,認認真真幹活,踏踏實實幹事。
巴克徹底看明白了,在一個拿著大棒的人面前,自己是無能為力的。
人是這樣馴狗的,生活也是這樣馴人的,人和狗一樣,都不得不遵循某些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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